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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明义和关铭带着吴友之晚上驾着平底船到太湖上去打鱼。

因为他们俩常年捕鱼,自然经验丰富,所以一网下去,就能满载而归。

第一晚他们就分给吴友之一半的鱼。吴友之虽然嘴上不说,但是心里却乐开了花。

第二天一早就把鱼给卖掉了。这一笔收入比他之前一周赚得都多。接连几天每天都能够满载而归,轻轻松松就赚了不少钱。

庄氏感觉跟着刘明义和关铭两人不妥,但是吴友之却丝毫听不进去。

最后刘明义和关铭看时机差不多了,就趁着一个夜黑风高的晚上将吴友之杀害。并丢进太湖里,试图让鱼群把他吃掉。

庄氏看不到丈夫回来,反复询问,得到的答复就是吴友之夜晚没有跟自己出去打渔,可能是他自己出去打渔去了,又假惺惺地说道:“唉呀,一夜未归,看来是凶多吉少了”。

庄氏不信,就日日在太湖边等待,结果竟然无意间看到了被冲刷上岸夫君的尸体,仔细看后,她发现了脑后有伤口。有了伤口就能够证明自己的夫君是被人害死的。

但是在这个年代妇女是没有资格上堂伸冤,庄氏想不开,最后带着委屈要上吊自杀,隔壁王老汉看到此景,把庄氏好生劝慰,庄氏跟王老汉又悲又怒,找到了当地的生员,诉说了此事。

当地的生员们一听之下,纷纷表示要为吴友之鸣冤。在这些书生的帮助下,县官下令调查此事,刘明义和关铭指认杀人者就是王老汉,因为庄氏跟隔壁老王有私情,作为吴友之的朋友,早就发现了,碍于人情又没有实证,起先只是猜想,现在明白了,县令问道:“如何证明有私情。”

刘明义道:“王老汉常常送东西吃食给庄氏,两人眉来眼去,庄氏还给隔壁老王洗衣服,住在隔壁来去方便,这就是证明”。

县官一想也对,王老汉状告刘明义和关铭杀害吴友之,只是一家之言,而刘明义和关铭反驳王老汉私通庄氏,杀害吴友之的动机似乎不足,而且二个被告异口同声。

王老汉大喊冤枉,县官一个绿头牌传庄氏,庄氏一介女子,上了公堂也只是哭哭滴滴,除了否认跟人有私情外,起不到什么证词,更无法对证。刘明义和关铭想怎么说就怎么说,对于二人说的送东西、送吃食、洗衣服等王老汉无法抵赖,这就让这件案子变的复杂起来。最后把王老汉收押了。

当地的生员原本出于对吴友之的同情,也出于对庄氏这样美貌女子的敬仰才为其申冤,让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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